簡介:
用東亞信用卡累積零售簽賬(本地/海外/網上),
簽滿$2000:PAUL LAFAYET 法式焦糖燉蛋 1 件
簽滿$5000:Sift杯子蛋糕 4 件
簽滿$10000:$200現金回贈
簽滿$30000:君悅酒店茶園外賣下午茶(26件裝)
推廣期: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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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推廣期內成功登記及憑卡累積簽賬滿指定金額,即可享高達HK$438獎賞!
累積零售簽賬 | 每位客戶可獲獎賞 |
HK$2,000 – HK$4,999 | PAUL LAFAYET 法式焦糖燉蛋 1 件 |
HK$5,000 – HK$9,999 | Sift杯子蛋糕 4 件 |
HK$10,000 – HK$29,999 | HK$200現金回贈 |
HK$30,000或以上 | 君悅酒店茶園外賣下午茶(26件裝) (包括13款鹹甜點,如鮮蝦及龍蝦泡芙、自家製凍鵝肝、魚籽醬煙三文魚三文治、伯爵茶英式鬆餅、馬卡龍及松露朱古力等) |
註︰
- 優惠只適用於首10,000個登記賬戶。每個賬戶只須登記1次。持有多於1個合資格賬戶之持卡人,其每個賬戶須獨立登記。每個主卡賬戶及任何有關附屬卡賬戶會被視為1個合資格賬戶以計算簽賬金額及獎賞。每個合資格賬戶之簽賬金額均獨立計算,以不同合資格賬戶所作之簽賬不得轉讓/合併。如信用卡賬戶於2020年8月份內已成功登記「簽賬有賞 - 開心簽賬密蜜送」,則無須再次登記此推廣。
- 優惠只適用於單⼀簽賬滿HK$300並已誌賬的合資格交易。
- 合資格交易為已誌賬之本地/海外零售簽賬、網上購物簽賬及全新單一免息分期(總金額)簽賬 (「合資格交易」) 。每位客戶 (主卡持卡人) 最多可獲贈獎賞1份。
- 優惠不適用於透過AlipayHK、雲閃付APP或WeChat Pay HK所作之交易。
- 不合資格交易包括旅行社之零售或網上簽賬、現金透支、網上/自動櫃員機繳款、稅務繳款、循環付款、自動轉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交易 (包括透過網上、手機付款或任何途徑增值八達通之交易)、轉賬金額、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電子錢包增值/轉賬/支付交易 (包括但不限於AlipayHK、PayMe及WeChat Pay HK)、「好用錢」計劃有關金額、財務費用、逾期手續費、年費、銀行收費、籌碼兌換、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退款之交易。
- 優惠不適用於公司卡。
所有交易須於推廣期內完成,並以交易日為準。
2. 合資格交易將根據 Visa/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JCB International Co., Ltd./銀聯國際
之商戶編號釐定。
3. 以港元以外貨幣誌賬之香港境外零售簽賬及有關外幣交易費用(如適用)將按 Visa/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 JCB International Co., Ltd./銀聯國際之匯率換算為港元,以計算持卡人的合資格簽賬
額。
4. 相關的獎賞會於 2020 年 10 月 31 日或之前以下列方式發送予符合簽賬要求之主卡持卡人:
a) 「PAUL LAFAYET 法式焦糖燉蛋1件」
禮品電子禮券會以電子換領信/換領短訊及電子券碼形式發送予符合簽賬要求的持卡人。電子換領
信/換領短訊及電子券碼將發送至主卡持卡人之電郵地址/手提電話號碼 (以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本
行」) 記錄為準)。持卡人須憑電子換領信/換領短訊連同主卡於指定地點換領禮品。於換領禮品
後,商戶職員將會註銷電子換領信/換領短訊內的電子券碼,而持卡人將不能憑同一電子換領信/
換領短訊及/或其電子券碼再次換領禮品。若持卡人未能於指定日期內換領禮品,即表示放棄換領
禮品之權利。持卡人亦須遵照參與商戶所列明之條款及細則使用禮品電子禮券。
電子券碼之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及適用於香港任何一間PAUL LAFAYET 分店。換領分店地
址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有關分店地址,請瀏覽www.paullafayet.com。
有關換領詳情可參閱電子換領信/換領短訊。
b) 「Sift 杯子蛋糕4件」
禮品換領信將郵寄往主卡持卡人於本行紀錄之通信地址。持卡人須於2021年1月31日或之前憑禮
品換領信連同主卡於全線Sift香港分店換領杯子蛋糕。為確保貨品供應充足,請於 1 日前致電商
戶預約換領禮品及查詢貨量。若持卡人未能於指定日期內換領禮品,即表示放棄換領禮品之權
利。
有關換領詳情可參閱禮品換領信。
c) 現金回贈
現金回贈將存入有關主卡賬戶,並顯示於結單。
借定唔借?還得先好借!
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刊發 2
d) 「君悅酒店茶園外賣下午茶(26件裝)」
禮品換領信及禮品編號將郵寄往主卡持卡人於本行紀錄之通訊地址。持卡人須憑禮品換領信連同主
卡於指定地點換領禮品。為確保貨品供應充足,請於 4 日前透過商戶指定網頁預約換領禮品。換領
禮品地點如下,有關換領詳情可參閱禮品換領信。
o 禮品網上預約日期: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30 日
o 禮品換領日期: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12 月 4 日中午 12 時至下午 5 時(視乎產品供應情況而定)
o 禮品換領地址:香港君悅酒店閣樓糖果屋
若持卡人未能於指定日期內換領禮品,即表示放棄換領禮品之權利。
香港君悅酒店有權不預先公佈因應食材供應情況下而更改食物款式。
5. 如有關禮品缺貨,本行保留更換其他同等價值之禮品權利而不另行通知。本行保留更改發送禮品通知信之
渠道 (郵寄/電郵/手機短訊) 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
6. 獎賞不可兌換成獎分或現金回贈或其他產品。持卡人之換領信/電子換領信/換領短訊如有遺失或損毀,本行
恕不補發。
7. 所有交易及獎賞將由電腦系統計算。本行記錄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8. 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於推廣期內及獎賞發放時必須維持有效。
9. 所有獲得之現金回贈只能用作扣減有關信用卡賬戶之結欠金額。所有獲得之現金回贈之金額不可轉讓。已
取消賬戶之現金回贈之金額將一律自動註銷,及不獲退款或轉讓。
10. 所有貨品資料、價目及圖片只供參考,一切以參與商戶提供之資料為準。
11. 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退款之交易,皆為不合資格交易。
12. 如有關交易於獎賞發放後被證實為不合資格之交易,本行保留於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扣除相等獎賞價值金
額之權利。
13. 參與商戶將收取持卡人之個人資料,而有關個人資料之使用將受參與商戶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所約束。本
行並未參與任何個人資料上的收集及使用,詳情請聯絡有關參與商戶查詢。
14. 本行不會就合資格持卡人所記錄於本行的任何資料之錯誤或不適用而引致無法聯絡或換領禮品負上任何責
任。任何因電腦及/或網路的通訊或技術問題、故障、意外或原因而引致的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
情況,本行概不負責。如欲更新你的電郵地址/手提電話號碼/通訊地址,請親臨任何一間分行辦理。
15. 本行不會對參與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之質素和供應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亦不會就參與商戶的貨品、
服務或資料所引起或與其有關的事宜負上責任。如有查詢或投訴,持卡人應直接聯絡有關參與商戶。
16. 除持卡人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
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7.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計劃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作出適當的通知。如有任何爭
議,本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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