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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4日 星期二

滙豐HSBC最紅簽賬獎賞 – 流動電話付款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額外回贈5%「獎賞錢」

簡介:

  1. 累積本地流動電話付款(Apple Pay、Google Pay™或Samsung Pay)滿$8000,只係計$100以上既單,有額外5%「獎賞錢」回贈,最多回額外$450「獎賞錢」,即係簽$9000就爆。八達通自動增值係唔計既
  2. 第一次用Apple Pay或Samsung Pay增值八達通,累積增值$600,回多$50「獎賞錢」

優惠期:

2021年5月4日至6月23日(要用滙豐Reward+應用程式登記)


延伸閱讀:

銀包必備最強信用卡組合:https://bit.ly/信用卡組合

最新信用卡迎新優惠:https://bit.ly/Welcome_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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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由您話事,一於讓輕便每日隨身,讓獎賞每日隨行!

由2021年5月4日至6月23日,憑滙豐信用卡累積本地簽賬滿港幣8,000元,當中每筆超過港幣100元並以流動電話付款(即Apple Pay、Google Pay™或Samsung Pay)的簽賬,可獲額外5%「獎賞錢」回贈,全期最多可享額外$450「獎賞錢」。

另外,如果您尚未用過滙豐信用卡於Apple Pay或Samsung Pay增值八達通,只要累積增值金額滿港幣600元,可享額外$50「獎賞錢」迎新獎賞!

提提您,以滙豐信用卡於Apple Pay或Samsung Pay增值八達通之金額並不可享有上述流動電話付款額外5%「獎賞錢」回贈優惠。所以,當結賬時見到感應式付款機,請記得選擇使用滙豐信用卡作流動電話付款,輕鬆賺取額外5%「獎賞錢」回贈!

請細閱以下備註。

* 根據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間於香港進行的Kantar Pulse Study的調查報告(樣本抽樣具人口代表性),訪問了440名信用卡持有人對該描述的認同。

  1. 於推廣期內,若您以合資格信用卡作合資格簽賬並累積簽賬淨額滿港幣8,000元或以上,當中透過流動電話付款(即透過Apple Pay、Google Pay或Samsung Pay),作的單一簽賬淨額滿港幣100元或以上之合資格簽賬可獲享額外5%「獎賞錢」回贈,就此優惠每位持卡人最多可獲享額外$450「獎賞錢」。
  2. 滙豐銀聯雙幣信用卡的流動電話付款只限於Apple Pay。
  3. 持卡人須已把八達通加入Apple 銀包或Samsung Pay內,並於2021年5月3日或之前未曾以任何合資格信用卡透過Samsung Pay增值Smart Octopus或透過Apple Pay為Apple 銀包内之八達通增值,方可享額外$50「獎賞錢」優惠。
  4. 額外$50「獎賞錢」優惠之八達通之增值金額並不計算於作本推廣之額外5%「獎賞錢」回贈優惠的合資格簽賬。


最紅簽賬獎賞 – 流動電話付款五月推廣條款及細則

優惠推廣期

  1. 優惠推廣期為2021年5月4日至6月23日。

優惠詳情

  1. 於推廣期內,若您:
    1. 以合資格信用卡作合資格簽賬並累積簽賬淨額滿港幣8,000元或以上,當中透過流動電話付款(即透過Apple Pay、Google Pay™或Samsung Pay)作的單一簽賬淨額滿港幣100元或以上之合資格簽賬可獲享額外5%「獎賞錢」回贈,就此優惠您最多可獲享額外$450「獎賞錢」;及
    2. 首次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Samsung Pay增值Smart Octopus或透過Apple Pay增值Apple銀包内之八達通,並累積增值金額滿港幣600元或以上,可獲額外$50「獎賞錢」。您於整個推廣期內可獲享此優惠一次。

    優惠2b之增值金額並不計算為優惠2a的合資格簽賬。

如何獲享優惠

  1. 您可獲享優惠,若您:
    1. 持有合資格信用卡及您的信用卡戶口在整個推廣期及獲享優惠時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
    2. 於推廣期內成功進行登記;及
    3. 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作合資格簽賬。

獲享優惠前須注意事項

  1. 滙豐銀聯雙幣信用卡的流動電話付款只限於Apple Pay。
  2. 登記不限於簽賬前或之後進行。您只須於推廣期內登記一次。成功登記並不代表我們已確認有關信用卡、交易或持卡人符合獲得優惠及額外「獎賞錢」的資格。
  3. 您須於2021年5月3日或之前未曾以任何合資格信用卡透過Samsung Pay增值Smart Octopus或透過Apple Pay增值Apple銀包内之八達通,方可享優惠2b。
  4. 整個推廣期內的額外「獎賞錢」總金額將上調至最接近的整數。我們將根據我們持有的登記及合資格簽賬交易紀錄,以計算您可獲享的額外「獎賞錢」。如您符合資格獲享優惠,我們會於2021年9月23日或之前將額外「獎賞錢」自動誌入於我們紀錄中您首張用作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
  5. 若您名下持有多於一張合資格信用卡,我們會將該等合資格信用卡的所有合資格簽賬合併計算,以釐定您可獲享的額外「獎賞錢」。我們亦會將您名下持有的所有合資格信用卡透過Apple Pay或Samsung Pay所作之八達通增值金額合併計算為港幣600元增值金額要求內。
  6. 同一合資格信用卡戶口下的基本卡持卡人與附屬卡持卡人可各自以其合資格信用卡獲享優惠。如持卡人為綜合戶口附屬卡持卡人,則主卡及附屬卡持卡人均可享用已誌入該附屬卡戶口內的額外「獎賞錢」。
  7. 有關的額外「獎賞錢」將被自動誌入合資格持卡人以下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如合資格持卡人持有多於一張以下的合資格信用卡,有關的額外「獎賞錢」將根據合資格持卡人於我們的紀錄以下列排序誌入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
    1. 滙豐卓越理財信用卡®
    2. 滙豐 Visa Signature卡
    3. 滙豐Red信用卡
    4. 滙豐白金Visa卡
    5. 滙豐Green信用卡
    6. 滙豐Pulse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
    7. 滙豐滙財金卡
    8. 滙豐萬事達金卡
    9. 滙豐 Visa卡
    10. 滙豐銀聯雙幣信用卡
    11. 滙豐萬事達卡
    12. 滙豐運籌理財白金Visa卡
  8. 您不可將優惠兌換現金、其他貨品、服務、折扣或轉讓。
  9. 此優惠下的額外「獎賞錢」並不包括「獎賞錢」計劃中可獲享的基本「獎賞錢」。
  10. 於獲享額外「獎賞錢」後,如用作計算額外「獎賞錢」的有關交易被取消,我們有權於有關持卡人的信用卡戶口扣除該額外「獎賞錢」而不作事先通知。
  11. 您必須保留所有合資格簽賬及/或八達通增值交易的簽賬存根或正式交易紀錄的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我們或會隨時要求您提供有關存根、交易紀錄及/或其他證據,以作核實並保存。
  12. 合資格信用卡及「獎賞錢」計劃的條款及細則繼續適用。
  13. 我們可更改或終止優惠或修改條款及細則。有關最新之優惠內容、供應及條款及細則,請參閱我們的網頁。
  14. 如我們認為您有任何欺詐或濫用行為,您將不可獲享優惠。我們亦可從您的信用卡扣除您已獲享的額外「獎賞錢」或任何已享用的優惠,或取消您的信用卡。
  15. 就本推廣如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決定權。
  16. 我們根據香港法例撰寫優惠之條款及細則。本推廣資料及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本為準。

詞彙定義

  1. 「合資格信用卡」指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於香港發出的港幣個人基本卡、綜合、獨立戶口附屬卡及以港幣戶口簽賬的銀聯雙幣信用卡。
  2. 「合資格簽賬」指推廣期內於本地以合資格信用卡所作任何金額的港幣簽賬交易,包括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流動電話付款的簽賬交易,及於獲享優惠時已誌賬的交易。以下交易並不是合資格簽賬:
    • •  財務及銀行費用:年費、財務費用、逾期費用;
    • •  其他交易:
      • ○  郵購、傳真及電話訂購;
      • ○  透過滙豐流動理財及/或網上理財繳費;
      • ○  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的交易(包括透過電子錢包或任何其他途徑增值八達通之交易);
      • ○  以電子錢包所作的交易(包括增值電子錢包);
      • ○  八達通自動增值;
      • ○  於「獎賞錢」購物網及其他推廣進行的換購交易;
      • ○  現金貸款、「現金套現」分期計劃及「現金套現」計劃的提款金額;
      • ○  「現金套現」分期計劃及「現金套現」計劃及「簽賬分期計劃」及其他分期計劃之每月供款金額;
      • ○  於非金融機構的交易(包括購買外匯、匯票及旅行支票);
      • ○  於金融機構的交易(包括購買銀行產品及服務);
      • ○  電匯;
      • ○  賭博交易;
      • ○  繳稅;
      • ○  自動轉賬、循環付款;
      • ○  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
  3. 「流動電話付款」指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Apple Pay、Google Pay 或Samsung Pay付款。
  4. 「簽賬淨額」指合資格信用卡的最後簽賬金額,所有折扣扣除的金額及現金券/禮物卡之使用均不會計算在內。
  5. 「登記」指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我們的網頁www.hsbc.com.hk/creditcard或於HSBC HK Reward+應用程式成功進行登記。

 

Apple Pay為Apple Inc.商標,已於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註冊。
Google Pay為Google LLC之商標。
Samsung Pay是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註冊商標。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刊發
Issued by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建行CCB Google Pay消費高達20%現金回贈優惠


簡介:

綁定建行Visa/Mastercard落Google Pay,單一消費滿$300,回$60。逐張卡計,可以用一次優惠。

推廣期: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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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成功綁定建行(亞洲)Visa及萬事達卡信用卡到Google Pay,並憑Google Pay作單一消費滿HKD300或以上,可獲HKD60現金回贈 (高達20%現金回贈)!
馬上綁卡,體驗更簡易、更快捷、更安全的感應式付款優勢!
註:每張合資格信用卡最多可獲獎賞一次。獎賞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首12,000個Google Pay交易。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建行(亞洲)信用卡Google Pay 20%現金回贈獎賞計劃(「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本計劃 - 本計劃只適用於由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我們」)所發出的Visa 及萬事達卡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的信用卡會員(「信用卡會員」,「閣下」。本計劃之推廣期由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現金回贈獎賞 - 以合資格信用卡於推廣期內成功綁定到Google Pay並憑Google Pay內的合資格信用卡作單一消費滿HKD300或以上,可獲HKD60現金回贈(「獎賞」)。於整個推廣期內,每張合資格信用卡最多可獲獎賞一次 ,而附屬卡信用卡會員之獎賞將會誌賬到主卡信用卡戶口。獎賞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首12,000個Google Pay交易。
  3. 不合資格交易 - 以下消費將不會被計算作本計劃之消費要求:於2021年1月14日或之前尚未誌賬之交易、結餘轉戶、分期貸款、所有免息分期計劃、保險公司之保險計劃的保費、自動轉賬計劃、網上繳費、「免息智快轉賬」之有關交易、以過數應用程式轉賬或付款之有關交易、繳交稅務款項及費用及收費(不論與信用卡賬戶有關與否)及任何被取消或被退款之交易,或我們認為是不合資格的交易。
  4. 獎賞通知 - 本行保留根據本行記錄決定信用卡會員是否符合獎賞資格之權利。登記獎賞將於2021年2月28日或之前自動存入有關之合資格信用卡的主卡會員賬戶。
  5. 本行的記錄為準 - 在本計劃下,我們就閣下所賺取的登記獎賞之決定將為最終及對閣下具有約束力(明顯錯誤除外)。
  6. 賬戶狀況 - 合資格信用卡必須直到獲享獎賞時於信用卡會員之Google Pay仍然有效。若信用卡會員於推廣期內收到已加入Google Pay信用卡之全新卡號碼之補發卡時,信用卡會員需於Google Pay重新加入新卡以獲取獎賞(如適用)。閣下參與本計劃之資格將受制於我們審查閣下信用卡賬戶的狀況及在推廣期間至獲享獎賞時維持生效及狀況良好(根據我們酌情權決定)。
  7. 本行有權更改本計劃 - 我們保留任何更改及在我們的酌情權下更改本計劃及/或本條款及細則,或取替、取消或撤回本計劃。
  8. 最終決定權 - 本行保留就所有本計劃的分歧或糾紛的最終決定權,並將不會負責或承擔任何信用卡會員就參與本計劃引致或承受的任何申索或責任。
  9. 英文版為準 - 本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建行(亞洲)信用卡電子錢包使用條款(「使用條款」):
此使用條款規管由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我們」、「本行」)所發行的信用卡(「信用卡」)於其關聯公司提供電子錢包服務之使用(現暫詮釋為Apple Pay及/或Google Pay)(「電子錢包」),而Apple Pay由Apple 公司提供,Google Pay由Google公司提供(「電子錢包提供者」)。電子錢包讓閣下透過電子版信用卡(「流動信用卡」)進行交易而無需出示實體信用卡。一經登記或使用流動信用卡,即代表閣下同意及接納以下使用條款。本行保留隨時酌情修改此使用條款,或取代、取消或撤回流動信用卡之使用。若閣下不接受任何修訂,應停止使用閣下的流動信用卡,並於電子錢包刪除閣下的流動信用卡及信用卡資料。
此使用條款附加並構成建行(亞洲)信用卡會員合約(「會員合約」)之部分。當閣下登記或使用流動信用卡時,會員合約及建行(亞洲)信用卡服務收費將持續適用於閣下的流動信用卡。此使用條款將附加於閣下已與本行訂立的其他協議內之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資料政策及本行就有關使用信用卡而不時實施的任何保安措施。所有於會員合約內提及的信用卡,亦包括在此界定之流動信用卡。若此使用條款與其他有關使用電子錢包流動信用卡適用的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抵觸,一概以此使用條款為準。
流動信用卡之使用及交易
  1. 閣下可透過合資格之電子裝置以流動信用卡付款。電子錢包提供者有權不時更改或取消有關使用裝置之類型或型號。
  2. 電子錢包之使用者適用於本行之主卡或附屬卡會員(「信用卡會員」、「閣下」)。本行保留全權決定合資格使用電子錢包之流動信用卡,及拒絕流動信用卡於電子錢包之登記。
  3. 閣下可憑已登記電子錢包的流動信用卡作非接觸式付款,包括: (i) 將電子裝置放置於參與商戶的非接觸式銷售點終端機或讀卡機(「非接觸式付款讀卡機」)上進行交易;及 (ii)於電子裝置內的應用程式中付款。
  4. 本行保留權利為電子錢包每單交易設定金額上限。
收費及費用
  1. 就設立或使用閣下之信用卡為流動信用卡而言,本行保留全權決定權並於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收取費用,有關費用將於閣下的信用卡賬戶中扣除。
  2. 對有關電子錢包之使用(如有)及流動網絡供應商提供支援電子錢包流動信用卡服務的一切相關費用、收費及支出,閣下須全權負責。
保安
  1. 閣下知悉於商戶的非接觸式讀卡機上輕拍或掃過閣下的流動信用卡,即代表流動信用卡將進行交易。任何人士若擁有閣下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名稱、登入密碼及/或認證指紋等方式(「個人及保安資料」)登入電子裝置,即獲授權使用閣下的電子錢包流動信用卡進行交易。若閣下的流動信用卡已登記電子錢包,閣下不應向其他人士透露閣下的個人及保安資料,亦不應讓他人的密碼或指紋登記至閣下的電子裝置。閣下須全權負責將個人及保安資料保密、及保護閣下的個人及保安資料,免於意外或未經授權被披露。閣下須定期或於有需要時更改閣下電子裝置的使用者名稱及登入密碼。
  2. 流動信用卡若遺失、被竊、或任何未經授權人士使用(或懷疑使用)閣下的個人及保安資料,或任何未經授權下存取閣下的流動信用卡或個人及保安資料,閣下應盡快通知本行。
  3. 因閣下使用經改裝的電子裝置使用電子錢包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損毀及支出,本行概不負責。
  4. 閣下應只透過信譽良好及可靠的來源下載流動應用程式。
  5. 棄置任何曾經安裝流動信用卡的電子裝置前,閣下有責任從有關電子裝置移除閣下的流動信用卡及電子錢包登入、個人及保安資料。
  6. 於出售、棄置或轉移有關電子裝置予其他人士前,閣下須移除電子錢包內所有使用之流動信用卡。
  7. 閣下須在盡快可行的情況下於收到各張信用卡月結單後核對,並通知本行有關任何懷疑未獲授權的交易或該信用卡被用作任何未獲授權之用途。
私隱及分享個人資料
  1. 本行明白尊重閣下私隱的重要性。本行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客戶通告提供本行如何收集、使用、轉移、及保護閣下提供予本行的個人資料,以及閣下關於個人資料的選項及存取權利。本行對閣下提供電子錢包提供者的個人資料的私隱及保安並無控制權,而由閣下提供電子錢包提供者的資料,將受電子錢包提供者的私隠條款及有關協議所約束。詳情請參閱電子錢包提供者的私隠條款。
  2. 閣下一旦登記您的信用卡至電子錢包,電子錢包提供者即可存取及處理閣下的資料,包括交易資料。
  3. 當設定及使用流動信用卡,代表閣下知悉及同意本行可能收集閣下的電子裝置之獨有識別、電子裝置之類型及/或流動信用卡號碼作為使用電子錢包的資格核實。
  4. 本行將不定時透過電子錢包應用程式,以推播通知提示本行認為必要的安全或預防措施。成功傳送的訊息將被視為閣下已收妥並即時生效。強烈建議不要關閉電子錢包的推播訊息功能以收取上述訊息。
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
  1. 在無損前文所述的前提下,若閣下未能採取保安預防措施將導致閣下須對未獲授權之交易負全權責任。
  2. 閣下對電子錢包之使用受制於電子錢包提供者及其他相關服務供應商(如適用)之有關條款及細則。閣下須同意電子錢包提供者不時訂立的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及任何其他條款及細則,方可使用電子錢包。本行對電子錢包提供者之任何決定更改電子錢包或其任何服務或產品並無控制權。本行並非電子錢包 的供應商,亦非其代理公司。關於電子錢包的一切技術支援,請聯絡電子錢包提供者(包括但不限於支援有關電子錢包的電子裝置類型)。任何關於電子錢包的申索、投訴或爭議,必須與電子錢包提供者反映及得到解決方案,有關申索不會解除閣下對本行所須繳付之結欠或所須承擔之其他責任。
  3. 本行並無責任(不論任何性質)提供或持續提供任何流動信用卡予任何人士使用電子錢包。除適用法律所規定外,若閣下觸犯此使用條款或任何其他協議,及閣下的信用卡懷疑涉及詐騙行為,本行可隨時封鎖、限制、暫停或終止閣下使用電子錢包流動信用卡而無需提供任何理由或通知。任何因有關觸犯行為所導致的後果,不論是否因閣下之故,本行對引致任何性質的損失概不負責。若閣下使用流動信用卡被封鎖、限制、暫停或終止,閣下同意本行不會對閣下或任何第三方負上責任。
  4. 有關電子錢包之使用,閣下應立即通知本行任何有關地址、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之更改。閣下須全權負責確保本行擁有最新及正確的聯絡資料。本行對閣下因任何失實或過時的資料所承受的任何問題或損失概不負責。
  5. 本行對於連繫電子錢包所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軟件之準確性、功能性或性能表現不作任何陳述或擔保,亦不保證任何個別裝置或型號與電子錢包兼容。本行對於閣下因使用電子錢包而引致的個人資料、電子裝置或其他器材的任何損失或損毀,本行概不負責,除非有關損失或損毀乃因銀行不履行職責或疏忽所引致。閣下因使用電子錢包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毀(包括但不限於間接或隨後之損失),本行概不負責。
  6. 對於電子錢包的任何錯誤、疏忽、攔截、貪腐、刪除、損失或不實;或任何人士之使用、依賴或無法使用電子錢包;或任何有關於電子錢包而引致的損失或損毀、任何電子錢包之運作中斷、窒礙或延誤、任何未完成的傳輸、任何線路或系統故障或電腦病毒,本行概不負責。閣下使用電子錢包之風險,將全部由閣下承擔。
  7. 閣下應不損害及保障本行、其職員、僱員、代理及由本行任命的其他人士,使其免於引起或遭受任何索償、訴訟、起訴、訴訟程序、損失、損害、義務及/或責任,及基於或關於:(i) 閣下無法履行此使用條款;或 (ii) 閣下於使用電子錢包時涉及詐騙行為或嚴重疏忽而令上述人士遭受合理金額及引致的所有費用及/或支出。
  8. 儘管本文所載如有任何相違背之規定,對所有因電子裝置、流動信用卡及/或電子錢包之遺失、被竊及/或未獲授權之使用而引致或相關之損失或損毀,若基於閣下涉及詐騙行為、嚴重疏忽或未能採取合理預防措施避免電子裝置、流動信用卡及/或電子錢包遺失、被竊及/或未獲授權之使用;或不論閣下知悉與否,涉及透過電子裝置進行未獲授權流動信用卡及/或電子錢包之使用,對上述引致的所有損失、損毀、責任及所有合理費用及開支,閣下將全權負責,並同意保障本行及向本行作出全數賠償。
  9. 閣下明白及知悉本行與電子錢包提供者或任何支援電子錢包的第三方並無合夥、聯營或其他關係。就閣下與電子錢包提供者或支援電子錢包的任何第三方之履約或違約而遭受或因而引起或有關的起訴、索償、損失、損害或責任,本行概不負責。
其他
  1.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酌情更改此使用條款,或不再支援電子錢包流動信用卡使用之權利。若根據適用之法例需要發出任何通知,本行將透過實體或電子方式及/或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在適用法律之允許下,若閣下於修訂生效日或其後繼續使用或保留電子錢包流動信用卡,則表示任何更改或附加之條款將對閣下具約束力。
  2. 本行有可能委派及/或轉移全部或部分此使用條款之權利及/或義務予第三方,而無需得到閣下同意。如無本行同意,閣下並不能委派、轉移或放棄閣下於此使用條款的權利或義務予第三方。
  3. 倘本行無法令閣下根據此使用條款履行閣下的義務,或本行無法對閣下執行權力,或本行有任何延誤,並不代表本行對閣下免除罷免權利或閣下無需履行此等義務。若本行確實豁免閣下之違約行為,本行只會以書面通知,而且並不代表本行將自動豁免閣下日後不履約之缺失。
  4. 此使用條款之每項規條均獨立執行。倘任何法院或權力機關決定任何一條規條違法或無法執行,其他規條仍然具有效力。
  5. 此使用條款受香港法律管制並按其詮釋。任何有關此使用條款引起的爭議,將受香港法院的非專屬管轄權約束。
  6. 任何人士若非本行及閣下,不可根據《合約(第三方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或享有任何此使用條款所載的任何利益。此《合約(第三方權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的適用範圍並不包括在內。
  7. 此使用條款之中文版僅供參考。若此使用條款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抵觸或歧義,概以英文版為準。

2020年10月1日 星期四

中銀Visa信用卡客戶專享高達HK$1,700現金回贈

簡介:

優惠分3部分

1. 「密密簽賬獎賞」:逐個月計,每簽夠3次$300以上,可享$50現金回贈;每人每月最多賺$250現金回贈,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回$750現金回贈。

2. 「累積簽賬獎賞」:首10,000名客戶累積簽賬滿$5,000或以上,$300以上先計,可享$300現金回贈,每人每月最多賺$300現金回贈,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回$900現金回贈。

3.「流動支付迎新獎賞」:首1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內首次將信用卡加入Apple Pay、Google Pay 或 Samsung Pay,再用黎俾錢,可享$50現金回贈,每人限食一次

推廣期: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登記期由10月12日開始

延伸閱讀:

銀包必備最強信用卡組合:https://bit.ly/信用卡組合
最新信用卡迎新優惠:https://bit.ly/Welcome_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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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資格簽賬指憑中銀Visa信用卡於本地、網上及海外所作之零售簽賬,且單一簽賬淨額須滿HK$300或以上 (以該簽賬之誌賬金額計算) (下稱「合資格簽賬」),惟不包括透過AlipayHK 所作之簽賬,亦不包括於與卡公司在推廣期內展開門市/網上簽賬推廣之不同指定商戶所作之簽賬,詳情請參閱條款及細則。

2.「密密簽賬獎賞」:每位客戶於推廣期內之任何一個曆月作合資格簽賬每滿3次,可享HK$5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推廣期內每個曆月最多可享HK$250現金回贈,並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750現金回贈。

3.「累積簽賬獎賞」:首1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內之任何一個曆月最先累積合資格簽賬滿HK$5,000或以上,可享HK$30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推廣期內每個曆月最多可享HK$300現金回贈,並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900現金回贈。

4.「流動支付迎新獎賞」:首1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內首次將合資格信用卡成功加入Apple Pay、Google Pay 及/或 Samsung Pay,並以該流動支付方式進行任何金額的消費,可享HK$5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50現金回贈。

5. 本推廣設有登記名額限制,並只適用於登記期內首50,000名成功登記之中銀Visa信用卡客戶,額滿即止。

「以中銀Visa信用卡簽賬享高達HK$1,700現金回贈」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1. 「以中銀Visa信用卡簽賬享高達HK$1,700現金回贈」推廣 (下稱「本推廣」) 只適用於由香港地區發行並印有中銀標誌的中銀Visa信用卡 (下稱「合資格信用卡」),但不適用於中國內地及澳門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私人客戶卡、長城國際卡、美金卡及採購卡。

2. 本推廣之推廣期由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推廣期」)。

3. 本推廣之登記期由2020年10月12日上午10時至12月31日晚上11時59分(下稱「登記期」)。客戶須於登記期內透過 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 (下稱「BoC Pay」)、 本推廣網頁、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或「中銀香港信用卡」微信官號 (WeChat ID:BOCHK_CC) 輸入合資格信用卡之正確資料及成功登記一次 (下稱「登記」),完成後客戶將獲發一個登記編號,方可參與本推廣;本推廣設有登記名額限制,並只適用於登記期內首50,000名成功登記之客戶 (下稱「合資格客戶」);登記名額將以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 之電腦紀錄為準,額滿即止。

4. 「合資格簽賬」指於推廣期內憑合資格信用卡於本地、網上及海外所作之零售簽賬,且單一簽賬淨額須滿HK$300或以上 (以該簽賬之誌賬金額計算) (下稱「合資格簽賬」),惟不包括透過AlipayHK 所作之簽賬,亦不包括於與卡公司在推廣期內展開門市/網上簽賬推廣之不同指定商戶所作之簽賬 (包括但不限於惠康、Market Place by Jasons及旗下特色店(包括Market Place、3hreesixty、Oliver's The Delicatessen 及 Jasons ichiba) 、香港美心中菜 (包括全線美心皇宮、全線翠園、全線八月花、八月居、怡翠軒、翠玉軒、紫玉蘭、全線潮江春、全線潮庭、全線北京樓、城中鴨子、全線美中鴨子、魚塘鴨子、八月小品) 及屈臣氏之門市簽賬)、「積FUN錢」交易、現金提現/現金透支、現金存戶服務金額、自動轉賬、八達通增值/自動增值、分期付款 (包括現金分期、月結單分期付款、網上繳費分期及商戶免息分期之每月供款)、年費、財務費用、手續費、禮品換購費、禮品送貨服務費、繳交公共事務費用/繳費金額 (包括但不限於支付稅款、通訊費、教育機構費用/學費、或水電等公用設施的費用)、網上支付系統繳費予指定商戶 (包括但不限於 PayPal 或支付寶)、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或電子錢包的交易、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的產品/服務交易 (包括但不限於存款及過數/轉賬)、賭場交易、慈善機構捐款交易、保險或基金之供款、結餘轉戶金額、投機買賣及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卡公司全權酌情界定合資格簽賬之定義。

5. 本推廣由「密密簽賬獎賞」(見定義5a) 、「累積簽賬獎賞」(見定義5b) 及「流動支付迎新獎賞」(見定義5c) 組成,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享HK$1,700現金回贈。

a.  「密密簽賬獎賞」:每位客戶於推廣期內之任何一個曆月作合資格簽賬每滿3次,可享HK$5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推廣期內每個曆月最多可享HK$250現金回贈,並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750現金回贈。

b. 「累積簽賬獎賞」:首1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內之任何一個曆月最先累積合資格簽賬滿HK$5,000或以上,可享HK$30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推廣期內每個曆月最多可享HK$300現金回贈,並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900現金回贈。

c.「流動支付迎新獎賞」:首1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內首次將合資格信用卡成功加入Apple Pay、Google Pay 及/或 Samsung Pay,並以該流動支付方式進行任何金額的零售消費,可享HK$5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50現金回贈

6. 合資格客戶若持有多於一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亦只須以其中一張合資格信用卡登記一次。附屬卡的登記及簽賬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主卡賬戶的登記及交易,附屬卡的現金回贈將合併計算於主卡賬戶內。可獲贈的總現金回贈將以每一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合併計算。現金回贈將誌入首張成功登記之主卡賬戶內。合資格客戶若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登記多於一次,有關現金回贈亦將會誌入首張成功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合資格客戶若以其名下非合資格信用卡登記及/或簽賬,將不獲享現金回贈。

7. 所有合資格簽賬須以交易日期計算,推廣期第一個曆月之合資格簽賬須於2020年11月7日或之前成功誌賬;推廣期第二個曆月之合資格簽賬須於2020年12月7日或之前成功誌賬;推廣期第三個曆月之合資格簽賬須於2021年1月7日或之前成功誌賬。

8. 登記一經完成,所有登記資料將被列入紀錄內,不可取消、更改或轉換。客戶透過登記系統獲得的登記紀錄並不代表卡公司已確認客戶符合獲享現金回贈的資格。卡公司將根據交易日期及金額核對儲存於卡公司的交易紀錄,以決定有關合資格客戶獲得現金回贈的資格。若合資格客戶持有的資料與卡公司的紀錄不符,一概以卡公司之紀錄為準。

9. 本推廣只接受有簽賬/電子存根/收據之交易,合資格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交易之所有有關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保留權利要求合資格客戶提供有關交易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關文件正本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交易存根及其他有關文件或證據將不獲發還。

10. 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賬、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會列入為合資格簽賬。

11.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及誌入現金回贈時,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流動支付綁定狀態(如適用)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本推廣及獲得有關現金回贈。如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或獲取現金回贈時,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或客戶自動放棄領取現金回贈,將不獲發有關現金回贈,有關現金回贈將自動取消。

12. 所有獲贈之現金回贈不能兌換現金、轉換其他禮品、退回或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獲贈的現金回贈只可作有關現金回贈誌入後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現金回贈誌入前累積未繳之信用卡結欠。

13. 所有有關交易/推廣紀錄由卡公司經核實無誤後,有關現金回贈將於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誌入合資格客戶首張成功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並顯示於2021年3月或4月份之月結單上。

14. 合資格客戶獲取現金回贈後如用作計算獎賞的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卡公司將即時取消客戶的現金回贈資格並於該信用卡直接扣除相等於所獲的現金回贈的金額而不作另行通知。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該信用卡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15. Apple Pay、iPhone及Touch ID均為Apple Inc.商標,已於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註冊。有關支援Apple Pay的裝置,請瀏覽apple.com/hk/apple-pay。Google Pay標記為Google Inc.的商標。Google Pay適用於任何支援NFC功能,並執行 Android Lollipop 5.0或以上系統的Android裝置。Samsung Pay是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註冊商標。Samsung Pay只支援NFC付款。有關支援Samsung Pay的裝置,請瀏覽samsung.com/hk/samsungpay/#samsung-pay。

16. 本推廣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以此作為法律詮釋。

17.  除有關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8. 卡公司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卡公司保留對所有爭議的最終決定權。

19.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2020年9月1日 星期二

HSBC滙豐最紅簽賬獎賞 – 流動電話付款推廣

簡介:

用任何滙豐信用卡累積本地簽賬滿$8,000,當中用流動電話付款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簽賬有額外5%「獎賞錢」回贈,最多回$500「獎賞錢」。滙豐銀聯雙幣信用卡再多3%「獎賞錢」回贈,最多回多$300「獎賞錢」。Total食到盡$ 800「獎賞錢」。

推廣期:

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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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包毋須隨身,都能輕鬆賺「獎賞錢」!由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憑滙豐信用卡累積本地合資格簽賬滿港幣8,000元或以上,當中以流動電話付款(即Apple Pay、Google Pay™️或Samsung Pay)作任何金額的簽賬交易,即享以下優惠:

  1. 高達額外5%「獎賞錢」回贈,最高可享額外$500「獎賞錢」。
  2. 滙豐銀聯雙幣信用卡持卡人,多享額外3%「獎賞錢」回贈,最高可達$300「獎賞錢」。全期最多可享高達額外$ 800「獎賞錢」。

銀包毋須隨身,都能輕鬆賺「獎賞錢」!由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憑滙豐信用卡累積本地合資格簽賬滿港幣8,000元或以上,當中以流動電話付款(即Apple Pay、Google Pay™️或Samsung Pay)作任何金額的簽賬交易,即享以下優惠:

  1. 高達額外5%「獎賞錢」回贈,最高可享額外$500「獎賞錢」。
  2. 滙豐銀聯雙幣信用卡持卡人,多享額外3%「獎賞錢」回贈,最高可達$300「獎賞錢」。全期最多可享高達額外$ 800「獎賞錢」。

最紅簽賬獎賞 – 流動電話付款推廣條款及細則

優惠推廣期

  1. 優惠推廣期為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優惠詳情

  1. 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作合資格簽賬並累積簽賬淨額滿港幣8,000元或以上,當中透過流動電話付款的合資格簽賬,您可:
    1. 獲享額外5%「獎賞錢」回贈,即透過Apple Pay、Google PayTM或Samsung Pay作的合資格簽賬,就此優惠您最多可獲享額外$500「獎賞錢」;
    2. 另獲享額外3%「獎賞錢」回贈,若您以滙豐銀聯雙幣信用卡透過Apple Pay作合資格簽賬,即合共額外8%「獎賞錢」回贈,就此優惠您最多可獲享額外$300「獎賞錢」。

如何獲享優惠

  1. 您可獲享優惠,若您:
    1. 持有合資格信用卡及您的信用卡戶口在整個推廣期及獲享優惠時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
    2. 於推廣期內成功進行登記;及
    3. 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作合資格簽賬。

獲享優惠前須注意事項

  1. 滙豐銀聯雙幣信用卡的流動電話付款只限於Apple Pay。
  2. 登記不限於簽賬前或之後進行。您只須於推廣期內登記一次。成功登記並不代表我們已確認有關信用卡、交易或持卡人符合獲得優惠及額外「獎賞錢」的資格。
  3. 整個推廣期內的額外「獎賞錢」總金額將上調至最接近的整數。我們將根據我們持有的登記及合資格簽賬交易紀錄,以計算您可獲享的額外「獎賞錢」。如您符合資格獲享優惠,我們會於2021年1月31日或之前將額外「獎賞錢」自動誌入於我們紀錄中您首張用作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
  4. 若您名下持有多於一張合資格信用卡,我們會將該等合資格信用卡的所有合資格簽賬合併計算,以釐定您可獲享的額外「獎賞錢」。
  5. 同一合資格信用卡戶口下的基本卡持卡人與附屬卡持卡人可各自以其合資格信用卡獲享優惠。如持卡人為綜合戶口附屬卡持卡人,則主卡及附屬卡持卡人均可享用已誌入該附屬卡戶口內的額外「獎賞錢」。
  6. 您不可將優惠兌換現金、其他貨品、服務、折扣或轉讓。
  7. 此優惠下的額外「獎賞錢」並不包括「獎賞錢」計劃中可獲享的基本「獎賞錢」。
  8. 於獲享額外「獎賞錢」後,如用作計算額外「獎賞錢」的有關交易被取消,我們有權於有關持卡人的信用卡戶口扣除該額外「獎賞錢」而不作事先通知。
  9. 您必須保留所有合資格簽賬的簽賬存根或正式交易紀錄的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我們或會隨時要求您提供有關存根、交易紀錄及/或其他證據,以作核實並保存。
  10. 合資格信用卡及「獎賞錢」計劃的條款及細則繼續適用。
  11. 我們可更改或終止優惠或修改條款及細則。有關最新之優惠內容、供應及條款及細則,請參閱我們的網頁。
  12. 如我們認為您有任何欺詐或濫用行為,您將不可獲享優惠。我們亦可從您的信用卡扣除您已獲享的額外「獎賞錢」或任何已享用的優惠,或取消您的信用卡。
  13. 就本推廣如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決定權。
  14. 我們根據香港法例撰寫優惠之條款及細則。本推廣資料及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本為準。

詞彙定義

  1. 「合資格信用卡」指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於香港發出的港幣個人基本卡、綜合、獨立戶口附屬卡及以港幣戶口簽賬的銀聯雙幣信用卡。
  2. 「合資格簽賬」指推廣期內於本地以合資格信用卡所作任何金額的港幣簽賬交易,包括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流動電話付款的簽賬交易,及於獲享優惠時已誌賬的交易。以下交易並不是合資格簽賬:
    • •  財務及銀行費用:年費、財務費用、逾期費用;
    • •  指定商戶交易:於衛訊電訊有限公司的任何交易(包括其網上及手機應用程式的交易);
    • •  其他交易:
      • ○  郵購、傳真及電話訂購;
      • ○  透過滙豐流動理財及/或網上理財繳費;
      • ○  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的交易(包括透過電子錢包或任何其他途徑增值八達通之交易);
      • ○  以電子錢包所作的交易(包括增值電子錢包);
      • ○  八達通自動增值;
      • ○  於「獎賞錢」購物網及其他推廣進行的換購交易;
      • ○  現金貸款、「現金套現」分期計劃及「現金套現」計劃的提款金額;
      • ○  「現金套現」分期計劃及「現金套現」計劃及「簽賬分期計劃」及其他分期計劃之每月供款金額;
      • ○  於非金融機構的交易(包括購買外匯、匯票及旅行支票);
      • ○  於金融機構的交易(包括購買銀行產品及服務);
      • ○  電匯;
      • ○  賭博交易;
      • ○  繳稅;
      • ○  自動轉賬、循環付款;
      • ○  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
  3. 「流動電話付款」指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Apple Pay、Google Pay 或Samsung Pay付款。
  4. 「簽賬淨額」指合資格信用卡的最後簽賬金額,所有折扣扣除的金額及現金券/禮物卡之使用均不會計算在內。
  5. 「登記」指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我們的網頁www.hsbc.com.hk/creditcard或於HSBC HK Reward+應用程式成功進行登記。
銀包必備最強信用卡組合:https://bit.ly/信用卡組合
最新信用卡迎新優惠:https://bit.ly/Welcome_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