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優惠分3部分
1. 「密密簽賬獎賞」:逐個月計,每簽夠3次$300以上,可享$50現金回贈;每人每月最多賺$250現金回贈,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回$750現金回贈。
2. 「累積簽賬獎賞」:首10,000名客戶累積簽賬滿$5,000或以上,$300以上先計,可享$300現金回贈,每人每月最多賺$300現金回贈,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回$900現金回贈。
3.「流動支付迎新獎賞」:首1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內首次將信用卡加入Apple Pay、Google Pay 或 Samsung Pay,再用黎俾錢,可享$50現金回贈,每人限食一次
推廣期: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登記期由10月12日開始
延伸閱讀:
1.合資格簽賬指憑中銀Visa信用卡於本地、網上及海外所作之零售簽賬,且單一簽賬淨額須滿HK$300或以上 (以該簽賬之誌賬金額計算) (下稱「合資格簽賬」),惟不包括透過AlipayHK 所作之簽賬,亦不包括於與卡公司在推廣期內展開門市/網上簽賬推廣之不同指定商戶所作之簽賬,詳情請參閱條款及細則。
2.「密密簽賬獎賞」:每位客戶於推廣期內之任何一個曆月作合資格簽賬每滿3次,可享HK$5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推廣期內每個曆月最多可享HK$250現金回贈,並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750現金回贈。
3.「累積簽賬獎賞」:首1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內之任何一個曆月最先累積合資格簽賬滿HK$5,000或以上,可享HK$30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推廣期內每個曆月最多可享HK$300現金回贈,並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900現金回贈。
4.「流動支付迎新獎賞」:首1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內首次將合資格信用卡成功加入Apple Pay、Google Pay 及/或 Samsung Pay,並以該流動支付方式進行任何金額的消費,可享HK$5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50現金回贈。
5. 本推廣設有登記名額限制,並只適用於登記期內首50,000名成功登記之中銀Visa信用卡客戶,額滿即止。
「以中銀Visa信用卡簽賬享高達HK$1,700現金回贈」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1. 「以中銀Visa信用卡簽賬享高達HK$1,700現金回贈」推廣 (下稱「本推廣」) 只適用於由香港地區發行並印有中銀標誌的中銀Visa信用卡 (下稱「合資格信用卡」),但不適用於中國內地及澳門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私人客戶卡、長城國際卡、美金卡及採購卡。
2. 本推廣之推廣期由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推廣期」)。
3. 本推廣之登記期由2020年10月12日上午10時至12月31日晚上11時59分(下稱「登記期」)。客戶須於登記期內透過 BoC Pay 流動應用程式 (下稱「BoC Pay」)、 本推廣網頁、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或「中銀香港信用卡」微信官號 (WeChat ID:BOCHK_CC) 輸入合資格信用卡之正確資料及成功登記一次 (下稱「登記」),完成後客戶將獲發一個登記編號,方可參與本推廣;本推廣設有登記名額限制,並只適用於登記期內首50,000名成功登記之客戶 (下稱「合資格客戶」);登記名額將以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 之電腦紀錄為準,額滿即止。
4. 「合資格簽賬」指於推廣期內憑合資格信用卡於本地、網上及海外所作之零售簽賬,且單一簽賬淨額須滿HK$300或以上 (以該簽賬之誌賬金額計算) (下稱「合資格簽賬」),惟不包括透過AlipayHK 所作之簽賬,亦不包括於與卡公司在推廣期內展開門市/網上簽賬推廣之不同指定商戶所作之簽賬 (包括但不限於惠康、Market Place by Jasons及旗下特色店(包括Market Place、3hreesixty、Oliver's The Delicatessen 及 Jasons ichiba) 、香港美心中菜 (包括全線美心皇宮、全線翠園、全線八月花、八月居、怡翠軒、翠玉軒、紫玉蘭、全線潮江春、全線潮庭、全線北京樓、城中鴨子、全線美中鴨子、魚塘鴨子、八月小品) 及屈臣氏之門市簽賬)、「積FUN錢」交易、現金提現/現金透支、現金存戶服務金額、自動轉賬、八達通增值/自動增值、分期付款 (包括現金分期、月結單分期付款、網上繳費分期及商戶免息分期之每月供款)、年費、財務費用、手續費、禮品換購費、禮品送貨服務費、繳交公共事務費用/繳費金額 (包括但不限於支付稅款、通訊費、教育機構費用/學費、或水電等公用設施的費用)、網上支付系統繳費予指定商戶 (包括但不限於 PayPal 或支付寶)、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或電子錢包的交易、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的產品/服務交易 (包括但不限於存款及過數/轉賬)、賭場交易、慈善機構捐款交易、保險或基金之供款、結餘轉戶金額、投機買賣及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卡公司全權酌情界定合資格簽賬之定義。
5. 本推廣由「密密簽賬獎賞」(見定義5a) 、「累積簽賬獎賞」(見定義5b) 及「流動支付迎新獎賞」(見定義5c) 組成,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享HK$1,700現金回贈。
a. 「密密簽賬獎賞」:每位客戶於推廣期內之任何一個曆月作合資格簽賬每滿3次,可享HK$5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推廣期內每個曆月最多可享HK$250現金回贈,並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750現金回贈。
b. 「累積簽賬獎賞」:首1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內之任何一個曆月最先累積合資格簽賬滿HK$5,000或以上,可享HK$30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推廣期內每個曆月最多可享HK$300現金回贈,並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900現金回贈。
c.「流動支付迎新獎賞」:首10,000名客戶於推廣期內首次將合資格信用卡成功加入Apple Pay、Google Pay 及/或 Samsung Pay,並以該流動支付方式進行任何金額的零售消費,可享HK$50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享HK$50現金回贈
6. 合資格客戶若持有多於一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亦只須以其中一張合資格信用卡登記一次。附屬卡的登記及簽賬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主卡賬戶的登記及交易,附屬卡的現金回贈將合併計算於主卡賬戶內。可獲贈的總現金回贈將以每一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合併計算。現金回贈將誌入首張成功登記之主卡賬戶內。合資格客戶若以其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登記多於一次,有關現金回贈亦將會誌入首張成功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合資格客戶若以其名下非合資格信用卡登記及/或簽賬,將不獲享現金回贈。
7. 所有合資格簽賬須以交易日期計算,推廣期第一個曆月之合資格簽賬須於2020年11月7日或之前成功誌賬;推廣期第二個曆月之合資格簽賬須於2020年12月7日或之前成功誌賬;推廣期第三個曆月之合資格簽賬須於2021年1月7日或之前成功誌賬。
8. 登記一經完成,所有登記資料將被列入紀錄內,不可取消、更改或轉換。客戶透過登記系統獲得的登記紀錄並不代表卡公司已確認客戶符合獲享現金回贈的資格。卡公司將根據交易日期及金額核對儲存於卡公司的交易紀錄,以決定有關合資格客戶獲得現金回贈的資格。若合資格客戶持有的資料與卡公司的紀錄不符,一概以卡公司之紀錄為準。
9. 本推廣只接受有簽賬/電子存根/收據之交易,合資格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交易之所有有關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保留權利要求合資格客戶提供有關交易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關文件正本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交易存根及其他有關文件或證據將不獲發還。
10. 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賬、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會列入為合資格簽賬。
11.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及誌入現金回贈時,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流動支付綁定狀態(如適用)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本推廣及獲得有關現金回贈。如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或獲取現金回贈時,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或客戶自動放棄領取現金回贈,將不獲發有關現金回贈,有關現金回贈將自動取消。
12. 所有獲贈之現金回贈不能兌換現金、轉換其他禮品、退回或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獲贈的現金回贈只可作有關現金回贈誌入後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現金回贈誌入前累積未繳之信用卡結欠。
13. 所有有關交易/推廣紀錄由卡公司經核實無誤後,有關現金回贈將於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誌入合資格客戶首張成功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並顯示於2021年3月或4月份之月結單上。
14. 合資格客戶獲取現金回贈後如用作計算獎賞的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卡公司將即時取消客戶的現金回贈資格並於該信用卡直接扣除相等於所獲的現金回贈的金額而不作另行通知。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該信用卡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15. Apple Pay、iPhone及Touch ID均為Apple Inc.商標,已於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註冊。有關支援Apple Pay的裝置,請瀏覽apple.com/hk/apple-pay。Google Pay標記為Google Inc.的商標。Google Pay適用於任何支援NFC功能,並執行 Android Lollipop 5.0或以上系統的Android裝置。Samsung Pay是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註冊商標。Samsung Pay只支援NFC付款。有關支援Samsung Pay的裝置,請瀏覽samsung.com/hk/samsungpay/#samsung-pay。
16. 本推廣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以此作為法律詮釋。
17. 除有關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8. 卡公司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卡公司保留對所有爭議的最終決定權。
19.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