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3日 星期六

中銀BOC信用卡於麥當勞McDonakd App消費可享10%現金回贈



簡介:

喺麥當勞App用中銀信用卡有10%現金回贈,每人每個曆月最多回$200

優惠期:

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延伸閱讀:

銀包必備最強信用卡組合:https://bit.ly/信用卡組合

最新信用卡迎新優惠:https://bit.ly/Welcome_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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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Visa及MasterCard信用卡客戶專享「麥當勞® App 10%現金回贈」之條款及細則:

1.      中銀Visa及MasterCard信用卡客戶專享「麥當勞® App 10%現金回贈」(下稱「本推廣」)之推廣期由2021年2月11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以交易日期為準,下稱「推廣期」)。

2.      本推廣只適用於由香港地區發行並印有中銀香港的中銀Visa及MasterCard信用卡 (下稱「合資格信用卡」),但不適用於中國內地及澳門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私人客戶卡、長城國際卡、美金卡及採購卡。本推廣只適用於香港麥當勞®App。

3.      於推廣期內,客戶於香港麥當勞® App內以合資格信用卡作任何簽賬 (下稱「合資格簽賬」)均可享10%現金回贈 (下稱「現金回贈」),每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每個曆月最高可享HK$200現金回贈。

4.      附屬卡的簽賬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主卡賬戶的交易,附屬卡的現金回贈將合併計算於主卡賬戶內。可獲贈的總現金回贈將以每一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合併計算。現金回贈將誌入客戶於推廣期內當曆月首張作合資格簽賬的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賬戶內。而客戶可獲享的總現金回贈金額將以最接近的個位數字計算 (以四捨五入計算)。合資格客戶若以其名下非合資格信用卡簽賬,將不獲享現金回贈。

5.      有關合資格簽賬紀錄經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 (下稱「卡公司」)核實無誤後,將按以下安排誌入相關賬戶內。有關現金回贈將於推廣期內每個曆月最後一日起計的不多於31天內誌入有關的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賬戶內。合資格簽賬均需於推廣期內完成(以交易日期計算),並需最遲於翌月7日或之前成功誌賬,方合資格獲得現金回贈。

作合資格簽賬之日期

(包括首尾2日)

合資格簽賬之

最後誌賬日期

誌入有關

現金回贈之日期

將顯示誌入

有關現金回贈

紀錄之信用卡

月結單月份

第一個曆月:

2021年2月11日至2月28日

2021年3月7日

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

2021年3月或4月份

第二個曆月:

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021年4月7日

2021年4月30日或之前

2021年4月或5月份

第三個曆月:

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021年5月7日

2021年5月31日或之前

2021年5月或6月份

第四個曆月:

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2021年6月7日

2021年6月30日或之前

2021年6月或7月份

第五個曆月: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2021年7月7日

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

2021年7月或8月份

6.      客戶於推廣期內及誌入現金回贈時,有關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必須保持信用良好,方符合資格獲得有關現金回贈,否則將不獲發有關現金回贈;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或客戶自動放棄領取現金回贈,將不獲發有關現金回贈,有關現金回贈將自動取消。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賬、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會視為有效交易,且不合資格參加本推廣。

7.      客戶所獲贈之現金回贈不能兌換現金、不能轉換其他禮品、不能退回或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獲贈的現金回贈只可於有關現金回贈誌入後作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現金回贈誌入前所累積而未繳付之信用卡結欠。

8.      客戶於獲取現金回贈後如用作計算現金回贈的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卡公司將即時取消客戶的現金回贈資格,並於該信用卡直接扣除相等於所獲現金回贈的金額。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該信用卡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9.      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交易之所有有關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關文件正本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有關文件或證據將不獲發還。

10.  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載麥當勞®App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

11.  上述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品、或向麥當勞® (下稱「商戶」)及/或卡公司職員查詢。

12.  所有資料及圖片只供參考。

13.  優惠並不適用於塑膠購物袋收費。

14.  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及商戶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除有關客戶及/或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6.  卡公司並非商戶的供應商。有關產品由商戶提供。客戶如對商戶有任何查詢或投訴,請直接與商戶聯絡。卡公司對商戶提供的產品、食品及服務質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不會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於使用其產品或服務時所構成的後果負責。商戶將負上所有有關產品、食品及服務的法律責任。

17.  卡公司及/或商戶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

18.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所差異,概以中文版本為准。


2021年2月8日 星期一

「滙豐Reward+小遊戲」簽賬滿$300,有額外高達$8,888「獎賞錢」


簡介:

單一簽賬滿$300,可以玩滙豐Reward+小遊戲,最多玩3次,獎品有$18、$28、$88、$888或$8,888「獎賞錢」,計返有額外6%「獎賞錢」!


優惠期:由2021年2月12日至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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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陪您開好年,邊玩邊迎接新一年。由2021年2月12日至2月26日,每次單一簽賬滿港幣300元或以上,即可參加滙豐Reward+小遊戲,賺取高達$8,888「獎賞錢」,更可獲「醒足一年大抽獎」的抽獎機會一次,隨時醒您全年衣、食、住或行獎賞!

滙豐Reward+小遊戲毋須額外登記,依照以下簡單步驟,即玩即賞:

  • 登入滙豐Reward+,並前往「禮遇」頁面
  • 參加小遊戲,保證人人有賞,最少可賺$18「獎賞錢」
  • 所有獎賞將會以「獎賞錢」形式發放,並會自動存入您的信用卡賬戶

請細閱以下備註。

* 根據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間於香港進行的Kantar Pulse Study的調查報告(樣本抽樣具人口代表性),訪問了440名信用卡持有人對該描述的認同。

  1. 持卡人於推廣期內可就每單合資格簽賬獲滙豐Reward+小遊戲的次數一次。
  2. 每位持卡人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參與小遊戲3次。
  3. 每次小遊戲最多只可獲取獎賞一份。每次小遊戲的獎賞包括$18、$28、$88、$888或$8,888「獎賞錢」。


Apple為Apple Inc.商標,已於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註冊。App Store為Apple Inc.之服務商標。
Google Play™為Google LLC之商標。



「滙豐Reward+小遊戲」條款及細則

優惠推廣期

  1. 優惠推廣期為2021年2月12日至2月26日。

優惠詳情

  1. 您於推廣期內可就每單合資格簽賬獲享小遊戲的遊戲次數一次。小遊戲的遊戲次數會自動顯示於Reward+內。您須於交易誌賬期內登入Reward+並參加小遊戲以獲享獎賞。此小遊戲每次均有獎賞。
  2. 您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三次小遊戲的遊戲次數。
  3. 每次小遊戲最多只可獲取獎賞一份。每次參加小遊戲,您有機會獲得的獎賞包括$18、$28、$88、$888或$8,888「獎賞錢」。額外「獎賞錢」將由電腦抽出並即時顯示於Reward+。一旦電腦成功抽出,獲抽出的額外「獎賞錢」將不可取消或還原。
  4. 同一合資格持卡人名下所有合資格信用卡的所有合資格簽賬將會合併計算,以釐定您於推廣期內最多可獲小遊戲的遊戲次數。以附屬卡所作之合資格簽賬將會計算到相應之基本卡持卡人的遊戲次數。
  5. 有關的額外「獎賞錢」將被自動誌入合資格持卡人以下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如合資格持卡人持有多於一張以下的合資格信用卡,有關的額外「獎賞錢」將根據合資格持卡人於我們的紀錄以下列排序誌入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
    1. 滙豐卓越理財信用卡®
    2. 滙豐運籌理財白金Visa卡
    3. 滙豐Visa Signature卡
    4. 滙豐Red信用卡
    5. 滙豐白金Visa卡
    6. 滙豐Green信用卡
    7. 滙豐Pulse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
    8. 滙豐滙財金卡
    9. 滙豐萬事達金卡
    10. 滙豐Visa卡
    11. 滙豐銀聯雙幣信用卡
    12. 滙豐萬事達卡

如何獲享優惠

  1. 您可獲享優惠,若您:
    1. 持有合資格信用卡及您的信用卡戶口在整個推廣期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及
    2. 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作合資格簽賬;及
    3. 下載Reward+;及
    4. 登記滙豐個人網上理財。

獲享優惠前須注意事項

  1. 您不可將優惠兌換現金、其他貨品、服務、折扣或轉讓。
  2. 於獲享額外「獎賞錢」後,如用作計算額外「獎賞錢」的有關交易被取消,我們有權於有關持卡人的信用卡戶口扣除該額外「獎賞錢」而不作事先通知。
  3. 此優惠下的額外「獎賞錢」並不包括「獎賞錢」計劃中可獲享的基本「獎賞錢」。
  4. 合資格信用卡、「獎賞錢」計劃及Reward+的條款及細則繼續適用。
  5. 我們可更改或終止優惠或修改條款及細則。有關最新之優惠內容、供應及條款及細則,請參閱我們的網頁。
  6. 如我們認為您有任何欺詐或濫用行為,您將不可獲享優惠。我們亦可從您的信用卡扣除您已獲享的額外「獎賞錢」或任何已享用的優惠,或取消您的信用卡。
  7. 就本推廣如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決定權。
  8. 我們根據香港法例撰寫優惠之條款及細則。本推廣資料及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本為準。

詞彙定義

  1. 「合資格信用卡」指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於香港發出的港幣個人基本卡(滙豐iCAN卡除外)、綜合、獨立戶口附屬卡及以港幣戶口簽賬的銀聯雙幣信用卡。
  2. 「合資格持卡人」指持有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於香港發出的港幣個人基本卡(滙豐iCAN卡除外)及以港幣戶口簽賬的銀聯雙幣個人基本卡的持卡人。
  3. 「合資格簽賬」指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單一簽賬淨額最少滿港幣300元並於交易誌賬期已誌賬的交易。若合資格簽賬並非以港幣進行,有關簽賬金額將以信用卡月結單上已折算為港幣之金額為準。以下交易並不是合資格簽賬:
    • •  財務及銀行費用:年費、財務費用、逾期費用;
    • •  其他交易:
      • ○  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的交易(包括透過電子錢包或任何其他途徑增值八達通之交易);
      • ○  以電子錢包所作的交易(包括增值電子錢包);
      • ○  八達通自動增值;
      • ○  現金貸款、「現金套現」分期計劃及「現金套現」計劃的提款金額;
      • ○  「現金套現」分期計劃及「現金套現」計劃及「簽賬分期計劃」及其他分期計劃之每月供款金額;
      • ○  於金融機構的交易(包括購買銀行產品及服務);
      • ○  電匯;
      • ○  賭博交易;
      • ○  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
  4. 「交易誌賬期」指2021年2月12日至3月12日。
  5. 「簽賬淨額」指合資格信用卡的最後簽賬金額,所有折扣扣除的金額及現金券/禮物卡之使用均不會計算在內。
  6. 「小遊戲」指於滙豐Reward+進行的小遊戲。
  7. 「Reward+」指滙豐Reward+應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