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3日 星期六

中銀BOC信用卡於麥當勞McDonakd App消費可享10%現金回贈



簡介:

喺麥當勞App用中銀信用卡有10%現金回贈,每人每個曆月最多回$200

優惠期:

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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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Visa及MasterCard信用卡客戶專享「麥當勞® App 10%現金回贈」之條款及細則:

1.      中銀Visa及MasterCard信用卡客戶專享「麥當勞® App 10%現金回贈」(下稱「本推廣」)之推廣期由2021年2月11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以交易日期為準,下稱「推廣期」)。

2.      本推廣只適用於由香港地區發行並印有中銀香港的中銀Visa及MasterCard信用卡 (下稱「合資格信用卡」),但不適用於中國內地及澳門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私人客戶卡、長城國際卡、美金卡及採購卡。本推廣只適用於香港麥當勞®App。

3.      於推廣期內,客戶於香港麥當勞® App內以合資格信用卡作任何簽賬 (下稱「合資格簽賬」)均可享10%現金回贈 (下稱「現金回贈」),每名合資格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每個曆月最高可享HK$200現金回贈。

4.      附屬卡的簽賬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主卡賬戶的交易,附屬卡的現金回贈將合併計算於主卡賬戶內。可獲贈的總現金回贈將以每一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合併計算。現金回贈將誌入客戶於推廣期內當曆月首張作合資格簽賬的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賬戶內。而客戶可獲享的總現金回贈金額將以最接近的個位數字計算 (以四捨五入計算)。合資格客戶若以其名下非合資格信用卡簽賬,將不獲享現金回贈。

5.      有關合資格簽賬紀錄經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 (下稱「卡公司」)核實無誤後,將按以下安排誌入相關賬戶內。有關現金回贈將於推廣期內每個曆月最後一日起計的不多於31天內誌入有關的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賬戶內。合資格簽賬均需於推廣期內完成(以交易日期計算),並需最遲於翌月7日或之前成功誌賬,方合資格獲得現金回贈。

作合資格簽賬之日期

(包括首尾2日)

合資格簽賬之

最後誌賬日期

誌入有關

現金回贈之日期

將顯示誌入

有關現金回贈

紀錄之信用卡

月結單月份

第一個曆月:

2021年2月11日至2月28日

2021年3月7日

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

2021年3月或4月份

第二個曆月:

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021年4月7日

2021年4月30日或之前

2021年4月或5月份

第三個曆月:

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021年5月7日

2021年5月31日或之前

2021年5月或6月份

第四個曆月:

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2021年6月7日

2021年6月30日或之前

2021年6月或7月份

第五個曆月: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2021年7月7日

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

2021年7月或8月份

6.      客戶於推廣期內及誌入現金回贈時,有關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必須保持信用良好,方符合資格獲得有關現金回贈,否則將不獲發有關現金回贈;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或客戶自動放棄領取現金回贈,將不獲發有關現金回贈,有關現金回贈將自動取消。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賬、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會視為有效交易,且不合資格參加本推廣。

7.      客戶所獲贈之現金回贈不能兌換現金、不能轉換其他禮品、不能退回或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獲贈的現金回贈只可於有關現金回贈誌入後作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現金回贈誌入前所累積而未繳付之信用卡結欠。

8.      客戶於獲取現金回贈後如用作計算現金回贈的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卡公司將即時取消客戶的現金回贈資格,並於該信用卡直接扣除相等於所獲現金回贈的金額。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該信用卡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9.      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交易之所有有關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關文件正本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有關文件或證據將不獲發還。

10.  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載麥當勞®App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

11.  上述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品、或向麥當勞® (下稱「商戶」)及/或卡公司職員查詢。

12.  所有資料及圖片只供參考。

13.  優惠並不適用於塑膠購物袋收費。

14.  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及商戶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除有關客戶及/或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6.  卡公司並非商戶的供應商。有關產品由商戶提供。客戶如對商戶有任何查詢或投訴,請直接與商戶聯絡。卡公司對商戶提供的產品、食品及服務質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不會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於使用其產品或服務時所構成的後果負責。商戶將負上所有有關產品、食品及服務的法律責任。

17.  卡公司及/或商戶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

18.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所差異,概以中文版本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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